重磅消息!东北饲料加工企业玉米采购补贴再增加
发布时间:2017-03-22 来源:中国畜牧网
吉林省出台对年设计生产能力2万吨以上饲料加工企业财政补贴政策
为支持玉米购销市场化改革实施,引导更多省内配合饲料企业入市收购、加工新产玉米,进一步扩大新产玉米就地加工转化能力,经省政府同 意,省财政厅、省畜牧局和省粮食局共同印发了《吉林省饲料加工企业省财政补贴管理办法》,对省内未纳入年产量5万吨以上饲料企业补贴范围、年设计生产能力2万吨以上的饲料加工企业,在规定期限内收购加工省内2016年新产玉米每吨给予120元补贴。
东三省饲料企业收购新产玉米补贴公布 黑龙江最高
2月下旬,吉林、辽宁及黑龙江省相继公布了饲料企业采购玉米补贴标准,且因留给饲料企业收购的时间仅两个多月,其收购积极性明显提高,有强烈的增加库存意愿。
吉林省补贴
2月中旬,吉林省粮食局印发《吉林省饲料加工企业财政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公式了36户配合饲料企业名单。
补贴条件及对象:生产经营地在省内、2015年实际饲料产量5万吨以上、就地采购、自建仓储设施,履行统计报送义务,申报信息真实准确、信誉较好、在产的配合饲料企业纳入补贴范围。
补贴时间:2017年2月15日至2017年4月30日期间,配合饲料企业收购入库且2017年6月底前加工2016年新产玉米。
补贴标准:每吨给予200元补贴。
辽宁省补贴
2月22日,辽宁省财政、畜牧等部门联合制定出台了关于辽宁省实施饲料加工企业收购加工2016年新产玉米补贴政策。一共有32家饲料企业符合要求。
补贴条件及对象:生产经营地在省内,2015年实际配合饲料产量在5万吨以上、就地采购、自建仓储。
补贴时间:从2月15日政策印发起至2017年4月底收购、运回并于2017年6月底加工配合饲料消耗的辽宁本地2016年新产玉米。
补贴标准:每吨给予100元补贴。
黑龙江
黑龙江省政府对省内规模以上饲料加工企业在规定期限内收购加工省内2016年新产玉米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为按规定收购一吨玉米(标准水分)补贴300元。
(一)补贴对象。2015年实际饲料产量5万吨及以上,就地采购、自建仓储设施的配合饲料企业。纳入补贴范围的企业名单逐级审核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二)补贴标准。纳入补贴范围的企业在2017年2月20日至2017年4月30日期间收购入库,并于6月30日前加工消耗的省内2016年新产玉米,每吨(标准水分)给予300元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