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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疫病国际认证对动物及动物产品国际贸易的影响

发布时间:2016-06-27 来源:中国兽医发布


    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作为世界贸易组织(WTO)的技术支撑机构,为了促进动物及动物产品国际贸易、保证各成员国的动物卫生及产品安全,在动物卫生法典中,对各成员国在国际贸易中应遵循的规则进行了约定。在此约定下,OIE成员国获得的动物疫病国际认证,对其动物和动物产品的国际贸易会产生相应的影响。

  当前OIE进行国际认证的疫病种类与主要内容

  《OIE陆生动物卫生法典》(简称《法典》)第1.6章“自我声明和OIE官方认证程序”对所列动物疫病名录中的动物疫病无疫或风险状态认证分为两种类型:一种是OIE予以公布但不予以担保的成员自我声明;另一种是OIE予以官方认证的疫病,目前包括牛海绵状脑病(BSE)、口蹄疫(FMD)、牛传染性胸膜肺炎(CBPP)、非洲马瘟(AHS)、小反刍兽疫(PPR)、古典猪瘟(CSF)6种动物疫病。

  OIE成员申请动物疫病国际认证时,应根据《法典》规定,向OIE科学技术委员会提交有关特定疫病的全部信息。所提供的信息须与所要求认证的动物疫病特征有密切关系,主要包括地理因素、相关动物总体情况、兽医体系设置、该病的根除、诊断、监测、预防、控制措施和应急预案、《法典》规定的遵守情况等多个方面。根据这些信息,OIE组织专家对提交信息的成员进行系统、全面地评估,确定该成员特定疫病状态。

  国际认证的目的和作用

  OIE制定的标准和规则是WTO规范各成员进行动物及动物产品国际贸易的基础。为了促进各成员之间的农产品贸易,规范相互间动植物贸易的检疫措施,WTO制定与实施了《实施动植物卫生检疫措施的协议》和《贸易技术壁垒协议》,其核心目标是保护各成员境内人类、动物和植物的生命与健康,防止病原体的侵入、传播。《实施动植物卫生检疫措施的协议》和《贸易技术壁垒协议》实施应遵循的原则之一是各成员应根据风险评估的结果确定本国或地区适当的动物保护水平,根据现行的国际准则制定本国的SPS措施。OIE作为WTO技术支撑机构,其主要职能是通报各成员的动物疫情,协调各成员动物疫病的防控活动,制定动物及动物产品国际贸易中的动物卫生标准和规则,其标准和规则被WTO所采用。OIE依据自身制定的标准和规则,对成员特定动物疫病的风险状态进行评估、认证,其结果对促进和保障动物及动物产品国际贸易具有法律意义。

  国际认证是突破动物及动物产品国际贸易技术壁垒的基础。早期,OIE仅制定风险评估的准则和内容,以及各类动物疫病达到无疫或风险可忽略状态的条件和进行国际贸易的条件,不对各成员直接进行评估并确认其疫病状态。各国为实现本国动物及动物产品国际贸易,自我开展风险评估,确定本国的疫病状态,以此作为评价国际贸易条件的依据之一。由于受透明度等因素的影响,各国评估的结果缺少公正性,容易受到质疑。为解决这种状况,OIE开始实施动物疫病状态认证制度,依据成员申请,逐步组织专家依据自身制定的标准对成员的动物疫病状态进行评估认证。

  OIE对一个国家或地区特定动物疫病的评估是综合性的,既包括当地的自然生态系统,如易感动物养殖与分布情况,也包括动物防控体系能力与投入,如兽医体系设置、相关法律法规、各相关者在疫病防控中的职责与行为,又包括针对特定动物疫病的控制与技术措施和计划,如疫病根除计划、实验室体系与诊断技术、监测与预防措施、发生紧急疫情时的应急预案和应急措施等,这些是确定该成员动物卫生可接受保护水平和判断该水平是否合理的基础,是判断其进出口检验检疫措施是否合理的依据,是国家或地区间动物及动物产品贸易设置技术条件的依据。

  疫病状态获得OIE认证对动物及动物产品贸易的影响

  进出口产品范围方面

    一个国家或地区获得OIE特定动物疫病无疫认证后,可以直接禁止从感染国或地区进口可能携带污染病原体的动物或产品,如《法典》规定,小反刍兽疫无疫国可以禁止从感染国或地区进口家养和野生动物、反刍动物精液、胚胎、反刍动物鲜肉,以及未经加工或难以确保杀灭小反刍兽疫病毒的反刍动物肉制品、饲料用、医用、农业用或工业用反刍动物源性产品等。反过来,获得OIE无疫认证的国家,则可以向任何国家或地区出口不可能携带病原体或携带病原体可能性可忽略的动物及其产品。如《法典》规定,无本土病例且获得OIE牛海绵状脑病风险可忽略地位的国家可以直接出口鲜牛肉、牛肉制品、反刍动物源性肉骨粉、骨粉、油渣,以及用于生产食品、饲料、化妆品、药品(包括生物制剂)的骨胶、胶原、牛脂肪、磷酸二氢钙、牛脂衍生物、血液和血液副产品等。而未获得牛海绵状脑病风险可忽略认证的国家,其肉骨粉、骨粉、油渣等产品不能出口。OIE规定的其他可出口产品,如明胶、牛脂等也受牛年龄、不得被特定风险物质(SRM)污染、生产加工条件等因素或条件限制,同时在双边贸易谈判中,对方可将这些因素作为限制条件,用以禁止进口相关产品。

  进出口产品条件方面

    成员获得认证后,为维持这种无疫或风险可忽略状态,一般不会从有疫或感染地区或国家进口相关动物或产品,即使进口,也会设置严格的进口条件。如《法典》规定的从非洲马瘟感染国家或地区进口马属动物的条件明显高于从无感染国家或地区。除起运前无临床症状、离开起运地40天内不得进行非洲马瘟免疫外,在出口前至少40天的检疫期内,从无疫区进口时只要求在无疫区内饲养,没有经过疫区转运或经过有疫区转运时做好防库蠓叮咬即可,而从疫区或感染区进口时,需要在防虫媒的养殖场内饲养,且经过严格的实验室检测后方可调运。依据《法典》有关鲜牛肉和牛肉制品出口的规定,从牛海绵状脑病风险可忽略国家出口鲜牛肉和牛肉制品,只需证明生产该产品的牛经过宰前和宰后检验即可。而牛海绵状脑病风险可控或不确定国家需要在此基础上,提供材料证明用于生产新鲜牛肉的牛没有饲喂过肉骨粉和油渣,在屠宰前未采用向颅腔内注射压缩空气或脑脊髓刺入法进行击晕处理,牛肉未被扁桃体、回肠末端、脑、脊髓等特定风险物质(SRM)污染。

  动物产品生产成本方面

    获得国际认证可使动物产品生产环节减少。在骨胶、胶原及相关制品出口方面,牛海绵状脑病风险可忽略国家依据《法典》规定,向进口国兽医主管部门出示国际兽医证书,证明该产品源自本国即可,而牛海绵状脑病风险可控或不确定国家则需要证明牛经过宰前和宰后检验、30月龄以上牛屠宰时已去除脊柱和头颅、骨骼已脱脂、酸软化、酸或碱处理、过滤且138℃以上至少灭菌4分钟,或者其他等效或更好的降低感染性方法才可能用于出口。因此,获得国际认证的国家出口这些相关的动物产品,生产成本相对较低。

  市场范围方面

    获得国际认证可以扩大相关动物及其产品国际市场范围。如美国获得OIE牛海绵状脑病风险可忽略认证之前,仅有30多个国家与其有牛肉贸易,且出口产品范围窄、贸易条件严格,如多数为30月龄以下、剔骨牛肉,且不得被特定风险物质污染等。在2013年获得OIE认证后,为扩大牛肉及其产品出口,美国积极与各国进行贸易谈判,目前已与70多个国家签署协议,开始牛肉贸易,基本恢复到发生BSE之前的贸易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