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今年创建40家示范养殖场
发布时间:2012-02-29 来源:admin
近日,农业部下发了《2012年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全国今年创建畜禽标准化示范场1000个,广东将创建40家。
方案对畜禽标准化示范场的基本要求做出了规定,要求参与创建的规模养殖场生产经营活动必须遵守畜牧法、动物防疫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具备养殖场备案登记手续和《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养殖档案完整,两年内无重大动物疫病和质量安全事件发生。
方案对养殖规模也做出了要求:
1、生猪:能繁母猪存栏300头以上,且年出栏肥猪5000头以上。
2、奶牛:存栏奶牛300头以上。
3、蛋鸡:产蛋鸡养殖规模(笼位)在1万只以上。
4、肉鸡:单栋饲养量5000只以上,年出栏量10万只以上。
5、肉牛:年出栏育肥牛500头以上,或存栏能繁母牛50头以上。
6、肉羊:农区存栏能繁母羊250只以上,或年出栏肉羊500只以上的养殖场;牧区存栏能繁母羊400只以上,或年出栏肉羊1000只以上的养殖场。
以上标准与2011年标准基本相同,只有奶牛存栏改为300头以上。
方案还对各省的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示范场数量做出了详细规定。其中广东(含深圳)的创建数量由去年的20个上升到了40个。目前广东(含深圳)已有100家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
方案同时还要求各地要通过多种形式积极推进畜禽标准化示范场的产业化经营,鼓励支持标准化示范场打造自主品牌,与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大中型批发市场和超市等进行合作,促进产销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