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起山东海域将正式进入伏季休渔期
发布时间:2016-06-01 来源:齐鲁晚报
6月1日12时起,山东海域将正式进入伏季休渔期,青岛5700艘海洋捕捞渔船将停止捕鱼,一直到9月1日。据悉,与往年相比,今年休渔期间将加大对“三无”船舶的整治力度,一旦发现涉事“三无”船舶,立即没收并拆解。
据悉,目前青岛海域共辖渔船9538艘,其中海洋捕捞船、辅助船等应休海洋捕捞渔船数5700艘。“根据规定,所有应休渔船都要在6月1日12时前回其船籍港停靠,其中主机功率110千瓦及以上渔船必须停靠在安装有射频识别基站的渔港内,否则将依法对其进行处罚。”青岛市海洋与渔业局渔政局执法大队大队长尹延武说。
按照伏季休渔规定,根据渔船马力数和违法程度轻重,休渔期间被抓渔船将面临每船700元—10万元的处罚。对于一年内三次及以上违法渔船,且捞水产品重量1000公斤以上的,最高可处没收渔船。
凡6月1日12时前未返回船籍港停靠、擅自转移停泊地点、异地坞修未按规定到达或返回、违反海洋伏季休渔规定被查处1次的渔船,扣减其当年度15%渔业油价补助;养殖渔船从事捕捞的,扣减其当年度50%渔业油价补助;6月15日12时前未返回船籍港停靠、异地坞修未按规定到达或返回或擅自转移停泊地点3日内拒不改正、年内违反海洋伏季休渔规定被查处2次及以上或列入违法违规“黑名单”的渔船,扣除其当年度100%渔业油价补助。
与往年相比,今年休渔期间青岛市将加大对“三无”船舶的整治力度,一旦发现涉事“三无”船舶,立即没收并拆解。“‘三无’船舶即为无船名号、无船舶证书、无船籍港船舶,此类渔船在休渔期间一旦被抓获,不存在罚款一说,将直接押至原港实行拆解。”尹延武说。
部分品种海产品,休渔期内可捕捞
休渔期内并不是所有的海洋渔业资源都不能捕捞,部分品种的海洋渔业资源在9月1日前可以捕捞。
青岛市海洋与渔业局渔政局执法大队大队长尹延武介绍,渤海毛虾禁渔期为6月1日12时至8月16日12时;对虾增殖保护区内定置网、刺网持证回捕增殖对虾的开捕期为8月20日12时;青岛市禁渔区线内侧海域海蜇的捕捞期限由省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当年度资源状况另行制定。同时,在承包养殖区域内,利用渔船采捕自繁自养贝类资源的,由县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管理办法,报市、省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但严禁在自然海域内采捕天然贝类资源。
“像海毛虾、对虾、海蜇这些海洋渔业资源,是根据水温和潮流情况变化的,如果过了某个时间段就捕捞不到了,因此可以提前出海作业。”尹延武说。
3838艘未休船,仍可出海
青岛市海洋与渔业局目前管辖渔船总数9538艘,应休海洋捕捞渔船数为5700艘,未休船为3838艘。
“在未休的3838艘船中,海洋吊具捕捞渔船864艘,海洋养殖渔船2616艘,休闲游钓船358艘,即使在休渔期内,这些船只仍可以正常出海。但这些船只当中会不会有个别船主偷偷捕捞作业,对我们执法工作来说是个很大的挑战。”尹延武说。
据介绍,青岛市今年加大对违规渔船的处罚力度,罚款一律按《山东省海洋与渔业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予以处罚,对情节严重的,一律没收渔获物、非法所得、渔具,直至吊销职务船员证书和捕捞许可证;对涉嫌刑事犯罪的,按照有关规定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重点查处地笼和“绝户网”
“铲除‘绝户网’是每年的重头工作。”尹延武介绍,近年来青岛市仍有少数渔船使用违规渔具、禁用渔具捕捞作业,地笼、“绝户网”、迷魂阵、电脉冲渔具等禁用渔具成为渔业执法检查的重点。
据悉,地笼是一种捕黄鳝、泥鳅、河虾、小鱼的工具,由于地笼网目过小,不利于渔业资源的保护。“绝户网”是指那些网眼极小(1厘米左右)的渔网,这种渔网会将大鱼小鱼一网打尽。按照规定,目前山东海域所允许使用的渔网最小网目是25毫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