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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打算利用大数据熨平猪周期

发布时间:2016-05-24 来源:中国猪业


    全产业链数据监测试点工作方案

  猪粮安天下。猪肉是多数城乡居民的生活必需品,生猪养殖是农民增收致富的重要产业。加强以消费需求为导向的生猪全产业链数据监测,构建全面、及时、准确的监测预警体系,充分发挥生猪产业大数据的预测功能,对熨平生猪供求、价格过度波动、建立以消费需求为导向的供给体系,推进生猪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具有重要意义。生猪产业链的关键节点比较清晰,仔猪繁殖监测相对容易、规模化标准化水平较高,开展监测试点具有良好基础和条件。开展生猪全产业链数据监测,可以为农业农村大数据发展与应用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和切实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决策部署,遵循统计科学和产业发展规律,以完善流通、消费数据为重点,以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应用为支撑,加强顶层设计,以共享促共建,统筹各方资源,建立与产业链相匹配的数据调查系统,搭建互通融合、开放共享、精准高效的大数据平台,探索政府引导、市场主体、部门协同、注重应用的运行机制,完善与现代养殖业发展相适应的监测预警体系,提高宏观调控的科学性、针对性及有效性,促进产业持续平稳健康发展和转型升级。

  二、试点原则

  ——科学设计、合理布局。遵循统计科学规律,根据生猪生产、流通格局和猪肉消费特点,科学设计全产业链监测指标体系、调查渠道、样本布局、标准规范,形成科学规范的统计监测制度和共建共享的数据调查系统。

  ——在线监测、自动预警。加强物联网、互联网数据采集,拓展实时、动态、在线监测渠道,切实减轻人为干扰,提高数据及时性、准确性。通过大数据关联分析和深度挖掘,发现猪周期波动预警性指标,逐步推进自动预警。

  ——寓管于服、众筹共建。服务生猪养殖、屠宰等各类市场主体,寓管理于服务,以服务换数据,通过合理的激励机制,调动各类主体共同参与、共同建设的积极性。按照职能分工,农业市场信息、畜牧、兽医等各部门加强工作配合与协作,分工负责不同环节、不同渠道、不同体系的数据采集和监测。

  ——立足现有,补齐消费。在挖掘利用好现有生产、防疫、检疫、屠宰、价格等监测渠道和数据资源的基础上,突出流通和消费环节数据的实时动态监测,形成全产业链数据监测体系。

  三、试点目标

  利用3年左右时间,探索建立适应现代生猪产业发展和市场调控需要、以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以市场化运营为方向的全产业链监测预警体系。在试点地区,科学合理的监测指标体系和数据采集标准初步建立,生猪生产、屠宰、流通和猪肉消费环节的样本体系逐步健全,关键环节数据初步实现在线采集与报送,全产业链大数据初步形成并在统一平台上运行,生猪产业监测预警水平显著提升,生猪产业平稳健康发展。

  四、试点任务

  (一)健全生猪全产业链数据采集指标和标准。梳理现有生猪养殖档案、屠宰企业名录、批发市场、消费调查固定观察点等信息,综合考虑经营规模、空间分布、来源流向、环境保护等因素,围绕生猪生产、屠宰、流通、消费等环节,整合优化监测网点,建设布局合理、覆盖全面的监测网络。建立全产业链数据采集指标体系,围绕产业链关键环节,采集对生产和消费影响大、代表性强、更新频度高和准确性高的重要指标。制定各指标的数据采集标准和规范,规范数据采集,建立数据校验机制,提高数据的精确度。

  (二)强化生猪消费端数据监测。以屠宰场和批发市场为重点,结合消费调查固定观察点,依据屠宰经营规模、市场分布、猪肉销售流向等,选择并建立屠宰场、批发市场和集贸市场监测点,采集屠宰场屠宰、库存、批发、销售和批发市场、集贸市场不同渠道的量价数据。采集农村食物消费固定观察点和猪肉消费专题调研数据,建立不同市场、不同群体的猪肉消费数据监测体系。

  (三)开辟物联网、互联网数据采集渠道。顺应大数据发展形势和要求,鼓励通过市场化运营方式,为生猪规模养殖及屠宰加工等企业配备物联网设备,为批发市场配备电子结算设备,推进数据自动采集和传输,并探索向全样本、全数据过渡。加强互联网数据实时抓取,丰富数据来源。鼓励政府部门和社会力量开展大数据关联分析和挖掘应用,发现预测性、先导性指标,探索生猪全产业链监测自动预警。

  (四)建立生猪全产业链数据平台。农业部会同试点地区共同研发统一的生猪全产业链数据系统。试点地区结合实际情况和现有生猪监测系统,依据生猪全产业链数据采集指标和标准,提升实时监测预警能力,逐步构建区域性生猪全产业链数据监测预警平台,为建设全国生猪全产业链大数据平台奠定基础。

  (五)推进生猪全产业链数据共享开放。制定数据交换目录和共享规则,探索政府和社会互动的大数据采集形成机制。定期开展生猪市场形势会商,形成预警成果,完善信息发布制度,及时发布生猪市场分析报告,发挥全产业链监测预警的影响力,服务生猪市场的稳定。

  (六)探索市场化可持续运营模式。以提升生猪养殖企业生产效率为途径,探索政府与企业合作模式,逐步完善监测预警工作的可持续运营机制。创新服务方式,探索以数据产品和数据服务换合作,强化监测预警平台的社会服务功能,调动各方主体参与试点工作的积极性。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农业部市场与经济信息司、畜牧业司、兽医局等单位共同加强试点工作指导,加强生猪全产业链综合调查制度的设计,指导试点地区制定数据资源管理目录,搭建数据共享平台,与试点地区农业部门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试点地区农业部门要结合自身实际,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并参照《生猪全产业链监测指标指南》(见附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3年的年度任务和目标,切实抓好落实。

  (二)完善监测队伍。试点地区要围绕生猪生产、屠宰、流通和消费等环节,组建全产业链数据采集队伍。通过信息共享、职责分工和明确的激励措施,建立可持续的全产业链数据采集渠道和机制。强化全产业链生猪市场监测预警团队建设,组建由企业、科研机构、行业协会等各方面专家共同参与的分析预警队伍,加强形势会商,提升监测预警能力。
  (三)创新投入机制。试点地区要科学测算试点工作经费需求,在现有资金支持基础上,积极整合、拓宽资金渠道,落实数据采集工作经费。积极探索市场化运行机制,加强与行业协会、企业等相关主体的合作,充分调动各类主体参与积极性,形成众筹共享的生猪全产业链监测投入机制。
  (四)强化绩效评估。农业部适时对试点工作开展绩效评估,根据出现的新情况,完善试点工作方案,确保试点工作取得预期成效。试点地区要及时总结和改进试点工作,不断提升试点绩效。